2006年11月23日

法律判我的生理启蒙老师无期徒刑

在donews无意间瞄到一眼,六月天,细看下标题《特大淫秽色情网站情色六月天主犯被判无期》,我立马晕了过去。于是就有了一段,法律判我的生理启蒙老师无期徒刑,这样的感慨。

我不学法律,最高理解就是《法律基础》那么些理论,记忆留心,老师很意味深长地说,呵呵,现在我们国家,是“以德治国”。从国际什么公约看到什么人权宣言,讲到什么人的基本权力,我一诈唬,就会联想到男人和女人那事上去。我觉得这个是人的基本权力中的最基本的东西。

现在,我国法律判处一个色情网站的管理员头儿无期徒刑,我想以后再看A片的时候,心理会不会有压力,万一国家说我窝藏A片数部,知法犯法,判我个几年,我可还真没理由反驳她。因为人家都被判无期了,你才判个几年叫啥叫呢?

是呀,叫什么叫呢?法律是无情的,法律是公正的,法律是保护人民的。有它在,你就别想轻易获得最直接的生理教育。那些东西太脏,看了会侵蚀我们年幼无知的心灵。更不准你把这么个脏的东西做成一门生意,还从里赚钱,你已经超越道德的底线很远很远了,法律再也无法容忍了,去你的吧!



呵呵,专业的来了,转载点专业的评说(转载自李银河的博客):
今天在《新京报》上看到太原一淫秽网站负责人被判无期徒刑的消息,感觉如下:
第一,中国还没有完全走出性的中世纪:在所有的现代社会都没有淫秽品法,而中国仍保留这一法律,并且继续执行。
第二,淫秽品法与宪法中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条文有矛盾——在西方关于废立淫秽品法的论争中,主立一派是站在女权角度(淫秽品是针对妇女的暴力,注意:并不是站在道德立场);主废一派的主要依据就是言论自由权(淫秽品是言论不是行动)——我们应当或者取消言论自由权,或者取消淫秽品法,不可让相互对立的法律并存。
第三,淫秽品法并没有彻底执行,因此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,淫秽品在中国目前已形成法不责众的局面,再对少数当事人实施刑法(有100人在做同样的事,只有1个人被判刑),有违法律的公平。
第四,我们应当思考为什么现代国家都没设淫秽品法,原因之一是:这个法律是一个有阶级偏见的法律。因为淫秽品的消费者大多是社会底层的民众,虽然上流社会不屑于观看,但是广大底层群众有这种消费需求,如果按照上流社会的价值和审美观制定法律,那么法律就有可能带有阶级的偏见。
是中国人认真反省淫秽品法的时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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